第66章 在一起-《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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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菀立刻蹙眉,她道:“我没有工具没法给你看,你去医务室。”

    “哎呀,”那知青惊呼,捂着胸口就往地下出溜,另外两个知青赶紧扶着他,焦急地喊他,还让林菀赶紧给看看。

    “林大夫,你看毅翰是不是心脏病发了?”

    林菀却冷了脸,“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再装我喊民兵来啦!”当她没看见三人鬼鬼祟祟的挤眼吗?这是有什么阴谋?

    “林大夫,别,我是真的不舒服。”邵毅翰“勉强”站起来,让人扶着他走了。

    此时林菀听见陆明良骂人的声音,“小偷!”

    林菀立刻扬声问道:“明良、明光?”

    小哥俩立刻回应,“娘/三婶,没事呢,有个人要偷我们的猪肝。”

    林菀赶紧追上去,问问怎么回事。

    按照小哥俩的说法,他俩走着走着,草垛后面传来奇怪的声音,招呼他俩过去看,他俩没过去继续往前走,如此好几次他俩都没理睬。

    结果一个用褂子蒙头的男人突然冲出来,伸手就抓搪瓷碗里的猪肝,小哥俩动作快,陆明良立刻抱紧搪瓷碗,小明光则直接把“大针头”戳过去,两人大喊小偷,那人就跑了。

    林菀:“没事,咱们先去送饺子,回头让大队长抓他们。”

    都是一个村的,就算她和知青不熟,可那么二十来个人,谁是什么性格,平时什么做派,大家一清二楚,还真藏不过去。

    他们去了老宅,陆大嫂正带着挂儿在做饭,陆二嫂现在不用干活儿,就在炕上呆着。

    见林菀给他们送饺子和猪肝,陆二哥特别不好意思,“弟妹,还送啥啊,你们自己吃……”

    陆大嫂也道:“是啊,能包多少啊,还送过来。”

    林菀笑道:“再少也送几个来大家一起尝尝味儿。去开会找人借了斤肉票,还买块猪肝,给二嫂补补身体吧。”

    陆二嫂感动得眼泪哗哗的,说实话从小到大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生病了买块肉给她补补身体呢。

    就坐月子的时候,也没特意吃口肉喝口肉汤啊。

    陆二哥脸上也讪讪的,很是不好意思,一个劲地跟林菀道谢。

    林菀:“行啦,你们这样我很尴尬。不就是一块肉嘛,买不着没办法,能买着就大家都尝尝。”

    话虽然这样说,可也不见她给正屋送不是,俩嫂子心里明镜儿似的。

    陆大嫂:“有饺子了,猪肝就留给弟妹吃,小孩子们不要馋啊。”

    陆二嫂却不舍的吃。

    林菀道:“这东西当天吃,留到明天就生细菌,不但不补营养,反而闹病。这么大一块,可以切片都尝尝嘛。”

    她又给二嫂诊诊脉,身体确实比旁人强一些,恢复得不错。

    陆大嫂悄悄示意陆明良,“明良,好饭也不要抢。”

    陆明良:“不用抢啊,三婶三叔都让我吃饱。”

    陆大嫂心里直感慨,过去兄弟们之间总有这样的情况,一房孩子多养不起,就去叔伯家养着,甚至轮流养,堂兄弟们感情也好。可现在粮食紧缺,林菀和陆正霆这样,就非常了不起的。

    林菀带着俩孩子出门的时候,碰到从西厢进来的豆花。

    豆花乖巧地站在门口,“三婶,你这就走啊?”

    林菀点点头,也很客气地夸了她一句,“豆花现在懂事多了。”然后就领着俩孩子走了。

    豆花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咬了咬嘴唇,她小声跟陆大嫂道:“娘,弟弟都是别人家的了。”

    陆大嫂低声斥责:“胡说什么?那是你三婶,她对你弟弟好,是你弟弟的福气。你要是有本事,让她也对你好。”

    豆花撇撇嘴,还不是重男轻女!要不的话怎么不见她对挂儿和欠儿这样好,天天领着?

    李金玲在正屋看到,立刻拽了拽江映月,“林大夫来送饺子,竟然不给公婆送的?啧啧。”

    江映月面无表情:“那是人家自由。”

    “也说明不咋孝顺嘛。”

    江映月呵呵一声,像陆老太这种人,谁要孝顺她?

    李金玲又开始懊悔,“早知道咱们不搬回来吃饭了。”

    要是留在二嫂那里,说不定还能吃上饺子呢。

    陆正琦现在天天回来吃饭,他想照顾江映月就让她们回正屋搭伙。

    李金玲几个寻思反正现在知青们的伙食多半是粗粮,没人能占便宜,而且陆二嫂生病多有不便,她们也就同意。

    陆老太和陆心莲气得够呛,不同意她们回来,可陆正琦主动要求,还得让陆心莲有礼貌,她们也没有办法,每天都在憋气憋气憋气,憋成个气蛤//蟆。

    今晚上林菀来给送饺子猪肝,居然不给正屋送,陆老太气得饭后又开始扎小人。

    她心胸狭窄,记恨的人太多,那小人都不够顶替的。不过三个儿媳妇总是格外有面子的,一人能混一个独立小人扎扎,每天享受无数遍诅咒加扎小人待遇。

    陆二嫂生病,可把她高兴坏了,甚至觉得是自己扎小人生效了,所以加大了对大嫂和林菀的扎小人力度。

    林菀和小哥俩牵着手回家,饺子也温度适中正好入口,加上金大夫,虽然不是一家人,却也其乐融融,吃得幸福非常。

    金大夫拿了酒跟陆正霆对饮,他喝了不少,最后拿筷子敲着酒杯开始唱歌。

    唱的是一首民间小调,曲子缠绵婉转,却听不清唱词。

    林菀打趣他,“金大夫,你这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金大夫:“高兴,当然高兴,吃饺子还有人敢不高兴?那是欠揍哦。”

    林菀:“吃饺子就高兴成这样?”

    金大夫:“当然!人生在世,无非衣食住行,父母兄弟,妻子儿女,功名利禄。其实都是镜花水月,雾里看花。说到底也只有吃喝而已。能吃到一顿合心合意的饭,并不容易,今晚,足矣。”

    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举起酒杯,朝着林菀和陆正霆抬了抬,“人生如梦,祝二位百年好合,不离不弃。我干了你们随意。”

    他举杯,把里面不存在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转身摇摇晃晃地走了,嘴里还哼哼着什么。

    小哥俩立刻开始学样举杯,还问百年好合啥意思。

    林菀推了推陆正霆,“他怎么了?”

    陆正霆略沉吟:“伤心事?”

    林菀不置可否,自己这种随遇而安的现实派是不会明白有人会为一段情而放弃曾经的一切。

    尤其是感情。

    不管当初爱得多深,一旦不得不分离,再痛她也会放手。假如对方背叛,那更没什么。不管之前再爱,从对方背叛那一刻起,她的爱也与他无关。

    所以,算了,她这样的人是不会为感情奋不顾身的,也不必庸人自扰。

    晚上,等孩子们都睡了,陆正霆抚摸着她柔顺的头发,缓缓道:“林菀,我一直想和你白头到老,不离不弃,你愿意吗?”

    他努力地克制自己的声音,尽量低柔,可心脏却跳得厉害。

    他听不见她的声音,可她在他的怀里,他想那就是她最好的回答。

    出乎他意料的是,她给了他更好的回答。

    既然愿意白头到老不离不弃,那就先从在一起开始吧。

    她主动印上他的唇,愿意给他一个更上一层楼的开始。

    而他原本的顾虑、自卑,也都被她温柔的火烧成燎原,他的病情不会再恶化,会越来越好,他能陪她到老,他有资格说爱她。

    “我爱你,菀菀。”男人动//情的模样,是深夜里最美的风光,性感到极致的嗓音,把最俗气的情话变得荡气回肠。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的确有个车,应该很安全,举报也不怕,或者说举报了也好改。哈哈哈哈哈。我太机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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