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衙役道:“有。” 陈安宁跳入洞口,滑向暗室。 暗室洞口处守着的两个衙役听到动静,立刻将举着的火把对了过来。 看到是她,在揖手施了礼后,便又转了回去。 “那个婢女是在哪里遇的害?”陈安宁回头看两眼洞口后,问道,“尸体还在吗?” “就在前面,尸体还在。”其中一个衙役伸手指一指前方,“属下领陈二小姐过去。” 陈安宁跟在他身后,走了大概五丈远,便停了下来。 衙役朝旁边退开两步,将火把照向前方,“就在这里。” 陈安宁顺火把的方向看去。 七八步开外。 赵樱的婢女之一仰躺在地上。 婢女的眼睛还睁着,似乎还透着不敢置信。 婢女的胸口有四处利刃伤。 从地面被血浸染的面积来看,婢女的后背恐怕也有利刃伤。 从尸体双脚前的几处血足迹来看,凶手是在婢女背后动的手。 从衙役手中拿过火把,朝来的方向照去。 暗室都是夯实泥土后,形成的地面。 本是足迹等痕迹最完美的载体。 但衙役来回的走动,显然已经将证据都破坏掉了。 “大人吩咐过我们,只让我们在这一方活动,”衙役似乎看出了她的不满,赶紧解释说,“这边,我们都没有去过。” 解释得真及时,不然她都要开始鄙夷谢珣的专业能力了。 蹲到血足迹前,用手大概丈量了一下足迹的大小后,陈安宁又蹲到尸体跟前,取下头上的玉钗,一一探入伤口。 此后,让衙役将尸体翻过来,检查了一下背后的伤势后,又用玉钗一一探了一遍。 前后加起来共有七处伤口。 致命伤在前胸的胸口处。 按伤口的深度以及出血情况来看,是心脏破裂而亡。 七处伤口的走势都是从上往下,角度大概在六十。 以婢女的身高为基准,凶手的身高大概在五尺二与五尺三之间。 脚长约七寸五。 如果凶手是男子。 第(2/3)页